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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女方家须改女家姓如奴如仆 可能随时会被主妇赶出家门另招新夫
在古代当个赘婿地位有多低?

  李白就曾两次入赘  

  
  □陈辉
  不论是在现代还是古代,婚姻都是人生之大事,故有“姻缘一线牵,鼓乐响堂前”的说法。在古代,婚姻一般就是“媒妁之名、父母之言”。此外,远古社会时赘婿婚姻形态曾十分普遍,不论是王公贵族还是庶民百姓,都曾有入赘婚姻现象。那么,古代赘婿婚姻是如何演变发展的?赘婿在古代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呢?
  君王让位于婿
  尧、舜、禹时期就有赘婿
  历史上的赘婿地位低下,然而最早有名的赘婿还带有“圣王”的光环,出现在尧、舜、禹禅让过程中。传说中的尧、舜、禹禅让,也是从“公天下”到“家天下”的过程。
  尧禅让于舜,是让位于女婿,带有女系继承的遗风。《史记·五帝本纪》:“于是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使九男与处以观其外。舜居妫汭,内行弥谨。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甚有妇道。”舜虽然以尧的女婿身份继位为天下共主,还不算是入赘,但舜在家内有二女的考察,在外又有九男的督促,还有三年的试用期和长达二十年的考察,比起赘婿也差不了哪去。舜的婚姻是尧“饬下二女于妫汭”,还是让二女出嫁于舜所居的妫水之汭,而禹和涂山氏的结合,则是大禹入赘到了涂山氏的台桑。
  地位虽然低下
  翁婿关系比父子亲近
  禅让制时代的亲属关系中,父子关系并不像后世那样亲近,女婿因为是女儿之夫的关系,地位虽然低下,但翁婿关系要比父子关系来的亲近。尧、舜皆有子而不能传其位,史书上将尧和舜的儿子丹朱和商均都描绘成恶子,父圣而子恶,子不贤而婿贤,故而传贤不传子。禅让制实际是由选贤制和部落的选婿制相混合的产物,是因应部落间联姻而出现的继承制,在这个过渡时期,“外戚之助”更为重要一些。
  大禹死后,禹的儿子启废除了禅让制建立了夏王朝,标志着父传子世系王朝的开始和翁传婿过渡制度的终结,开启了传子不传贤的“家天下”时代。禹的儿子启也不再是恶子的形象了,父圣而子贤,父子关系更是亲过翁婿关系。禅让中圣王的婚姻状况和亲属关系虽是传说历史,但其与婚姻演变从母系走婚制过渡到父系一夫一妻制历史进程是一致的。
  一旦配偶去世
  无权继承财产常被赶走
  赘本意为“以物质钱”,即借钱时的抵押品。清代学术大师钱大昕认为赘婿来自赘子,即借钱者将儿子抵押给富家,如没按期还,儿子便成富家的债务奴,称为赘子。赘子长大后,富家将女儿许配给他,遂成赘婿,身份仍是奴隶。
  在秦朝,赘婿不得另立户籍,终身谪戍,一旦配偶去世,赘婿无权继承女家财产,常被赶出家门,成为“逐夫”。既然受歧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当赘婿?春秋战国时连年战乱,女性也要从事生产,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富家为女招赘渐成常态。比如齐国以富闻名,女工贡献尤多,故齐人女性招赘盛行。在秦国,也有许多赘婿。商鞅变法时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意思是说,家里有两名男孩以上的,到了一定年龄不分家独立,就要交成倍的赋税。为了逃税,富家的儿子们成年后便分家,穷家的儿子们只能入赘。
  入赘曾是仕途捷径
  诗仙李白就曾两次入赘
  一方面,赘婿需改女家姓,相当于放弃祖宗,为中原文化不齿。汉代法律对赘婿较宽容,汉代皇家对赘婿也并不歧视,汉武帝的女儿盖长公主和姑姑馆陶公主守寡后,都招近臣同居,汉武帝亦默许。
  唐宋两代对赘婿更宽容,诗人李白便两次入赘,分别是唐高宗时宰相许圉师家和武则天时宰相宗楚客家。当时入赘是仕途捷径,流行于高层。每到科举放榜时,王公贵族多去榜下招赘婿,以致“长安几于半空……”。李白生在碎叶城,赘婚在当地较常见。5岁时,李白回蜀地,生活近20年。唐代蜀地也盛行入赘婚,对李白的观念可能有影响。
  宋代商品经济发达,世风好利,如司马光所说:“今世俗之贪鄙者,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彩礼费用激增,掏不起彩礼钱的男人只好当赘婿。
  宋代法律规定
  继承女方财产须同居19年
  宋代法律规定,赘婿与女方同居满19年,才可有女家财产继承权,以后不断缩减,直至取消。如女家绝户,赘婿又履行了养老义务,赘婿可得女家财产,如女家有子女,赘婿只能分到妻子名下的一半财产。如女家有义子,一吊钱内均分,多于一吊,协商解决,赘婿所得无几。
  至于明清,《儒林外史》中匡超人、牛浦郎、季苇萧都有妻室,又去入赘,而《石点头》中米家明知郭乔有妻,仍招他入赘。赘婿社会地位低,随时会被女方休掉。
  明清两代,民间歧视赘婿,婚礼时男方下跪,女方直立。赘婿不入家谱,即“赘婿为子,皆异姓乱宗,一概不书”。即使列入家谱,也是血亲用红线相连,赘婿用黑线相连。但明清时,上层社会也有入赘婚,晚清名臣左宗棠就是赘婿。
  身背赘婿身份
  姜子牙曾被老婆赶出家
  入赘婚有长期的,也有短期的。短期的入赘,是男子先嫁到女家,为岳父家劳役若干年,然后再将妻子迎娶回家,这种入赘婚也称劳役婚。
  赘婿为妻家做仆役多年,劳役期间,他们和奴虏仆役的地位是一样的。《六韬·虎韬犬·练士》里记载:“有赘婿、人虏欲掩迹扬名者,聚为一卒,名曰励钝之士。”就将赘婿和“人虏”视为一体。
  赵王张敖娶汉高祖刘邦女儿鲁元公主为妻后,张敖虽然贵为藩王,但见到岳父刘邦后,改用“子婿礼”相待:换上厨子下人的衣裳,亲自奉上饭食,早晚都在谦卑的侍奉。而刘邦对待子婿则非常轻蔑,两腿分开,不礼貌地箕坐,嘴上还骂骂咧咧的。而早期的赘婿对待妻家家人礼节卑屈,在妻面前更是低人一等。在家的赘婿可能随时被主妇赶走,再招新夫。姜太公为齐国的立国之君,《战国策·秦策》记载:“太公望,齐之逐夫”。为何被称为“逐夫”?因为早年他也是一位赘婿,在家中没有地位,晚年被老妇赶出家门。被赶出家门后,姜尚做过屠夫的帮手、迎客的老门童、打鱼的渔夫,直到七十岁才被周文王发现重用。那一时期“逐夫”常见,有妻如同无妻。
  综合《北京晚报》、人民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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