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图咏》中的贾宝玉。[清]改琦 绘 □宗春启
“废人”一词在小说《红楼梦》里出现只有三次。一次在庚辰本第十八回,说到“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脂砚斋于此处朱笔旁书:“批书人领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一次是在第三十一回,袭人挨打吐血,心灰意冷,想起往日常听人说:“少年吐血,年月不保,纵然命长,终是废人了。”还有一次在第九十回,薛蟠酒后殴死人命吃了官司,薛姨妈对薛蝌说:“我虽有儿,如今就像没有的了。就是上司准了,也是个废人。……我这后辈子全靠你了。”
“废人”出现的次数虽不多,但实际上,不仅小说主人公贾宝玉是“废人”,薛宝钗也是“废人”,就连对此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曹雪芹,还是个“废人”。若将《石头记》改叫《废人传》,同样是恰如其分。
脂砚斋这句话也很耐人寻味:你姐姐死得早,你怎么就成为“废人”了?是无人教诲,还是失去了政治上的靠山?
宝玉中举
不符最初人设
按照小说的描述,贾宝玉本来是大荒山无稽崖下一块石头转世。这块石头是女娲补天用剩下的,“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啼惭愧”。贾宝玉前世是一块质蠢无用的“废石”,被携入人世,经历了一番世态炎凉,若问有何作为?无有,“枉入红尘若许年”——白来世上走了一遭,可见是个“废人”。曹雪芹给贾宝玉这个人物制定的“人设”是:“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
然而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里,却没有看到对贾宝玉“贫穷难耐凄凉”的描写,反倒是说他到后来“浪子回头”,发奋读书,参加科考,终于博得了一个举人出身。
第一百一六回,贾宝玉重游太虚幻境之后,看破了“世上情缘”,“心中早有一个成见在那里了”,那就是要“出世离群”。说服宝玉决定参加乡试的,是在第一百一八回“惊谜语妻妾谏痴人”中薛宝钗、袭人一番苦口婆心。宝玉点了点头,叹口气说道:“一第呢,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倒是你这个‘从此而止,不枉天恩祖德’却还不离其宗。”从此静下心用起功来。这个转变连宝钗都觉得“太速太好了,反倒有些信不及”。果然,他考取了第七名之后,便失踪了。
这个结果,既不符合贾宝玉的“人设”,也不合逻辑,更不是曹雪芹最后定稿的意思。因为他考取举人的动力就是报答天恩祖德,考取之后可以在仕途上继续爬升,可以更好地报答天恩祖德。他怎么可以一走了之呢?为了给小说一个圆满结局,续书作者不仅让皇上看到了他的卷子,还要传他上殿问话,而他却不见了影踪,这岂不是大大地有负天恩么?因为宝玉中举引起皇帝的注意,从而使贾赦、贾珍的罪得到赦免,他父亲还升了官。对贾家贡献如此之大,又怎能说是“于国于家无望”?所以,他这个“废人”的最后翻转是不真实的。
细品批书人的那句话,如果是“废人”,就应该一“废”到底。
薛蟠犯罪
宝钗不再待选?
还有什么是“废人”?请看薛宝钗的命运。
薛宝钗随哥哥和母亲进京,本是来“待选”的:“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薛蟠素闻得都中乃第一繁华之地,正思一游,便趁此机会,一为送妹待选,二为望亲,三因亲自入部销算旧帐,再计新支……”以薛宝钗的颜值和她的才华及修养,应该说她入选的几率是蛮大的,但这事后来却只字不提,没有下文了。
清朝皇家有这样的规定:“八旗满官有女及笄,皆送内廷验看。不中选者乃自行婚嫁。”(见《永宪录》卷一)可到后来,薛宝钗“待选”之事不再提起,便嫁给贾宝玉了——还没“送到内廷去验看”,怎么就敢“自行婚嫁”?
入选进宫、成为贵妃娘娘,也曾经是薛宝钗的梦想。第三十回,在贾宝玉说她像杨贵妃将她惹怒之后,她冷笑道:“我倒像杨妃,只是没有一个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杨国忠的!”这未必不是她心中的缺憾。第七十回,她在《临江仙》中写道:“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这难道不是她对未来向往的流露么?
有人说,薛宝钗的最高理想就是嫁给贾宝玉,当上荣国府的宝二奶奶——这可是严重“矮化”她了。她真的喜欢贾宝玉吗?她制作的“竹夫人”谜语中,那句“有眼无珠腹内空”,还有她《螃蟹咏》里的那两句“讽刺太毒”的“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说的不也像是贾宝玉?嫁给一个“有眼无珠”“眼前道路无经纬”的贾宝玉,不还是“随逝水”“委芳尘”,怎么能算“上青云”?曹雪芹在第八十三回“闹闺阃薛宝钗吞声”中,让夏金桂的那几句话扎到了宝钗的痛处:“天下有几个都是贵妃的命?行点好儿罢,别修的像我嫁个糊涂行子守活寡,那就是活活儿的现了眼了!”薛宝钗后来的命运,不幸被金桂言中。
如果我们假设以薛宝钗的才貌,绝不至于落选,那宝钗梦想的破灭,有一种可能便是因她哥哥犯了罪。薛蟠酒后殴死人命吃了官司,即使不判死刑,放出来也是个“废人”,从此不能再给朝廷当差了。不仅如此,在清代,旗人如果犯罪,那是要开除旗籍的,因而薛宝钗也就失去了参选入宫的资格,同样成了“废人”。
天才雪芹
为何终生潦倒
许多读者有过这样的疑问:曹雪芹这样的大文豪,怎么会一生穷困潦倒呢?他为什么不能参加科考,博取个一官半职呢?
在清朝,只要考取了举人,就意味着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的改变。如果是八旗子弟,至少可以衣食无忧,还能得到朝廷的补贴。雍正元年,“令八旗举人生员俱免当差。给以钱粮,资其学习。”(《永宪录》卷二,上)举人和秀才不仅可以不当差,白拿钱粮,有的还可直接走上仕途。雍正七年,上海有个名叫顾成天的举人,被破格拔为翰林,官至三品。(《郎潜纪闻二笔》卷十三)乾隆年间朝中重臣鄂尔泰,就是举人出身。吏部尚书张鹏翮的儿子张懋诚,以举人出任怀宁县令,由于政绩卓异,后来做到福建道监察御史。这些例子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特殊性,但对大多数举人来说,直接做官的几率也是很高的。雍正元年开始,“令各省拣选举人,分别录用,定为制”,三年一选,被选中的上等举人可以做知县。到乾隆年间,“举人大挑”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经“大挑”拣选,一等举人可以担任知县或者州的通判、同知、盐大使、藩库大使等;二等举人可以担任官学的学正、教谕等。曹雪芹那么大的学问,还能挑不上?
还有一层:在清朝,八旗子弟考取功名,比汉人容易得多。雍正二年,朝廷曾举行一次考试,被考的是满洲、蒙古、汉军食粮免差的五十五名举人。(《永宪录》卷三)目的是取消这些举人中文理不通者的钱粮。由此可见,八旗子弟中的举人,有相当多文理不通的滥竽充数者。雍正四年,皇帝在批驳江苏巡抚张楷的奏折上写道:“张楷,旗下举人,故向科甲内以博虚名。旗下应试人少,中式甚易,非如汉人于数百人中拔取一二也。法海、张楷皆侥幸科名,狂妄可鄙!”看来这个旗下举人出身的张楷文字实在不通,这才把皇帝激怒了,可是他的官居然做到了江苏巡抚!这段御批披露了一个事实:在清朝的科举道路上,汉族知识分子和八旗子弟,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八旗子弟,尤其是勋戚门第出身者,混一个举人、当一个官,实在是很容易的事。这在《红楼梦》中也有反映。第七十五回,贾赦在夸奖贾环的诗写得好之后,议论道:“想来咱们这样人家,原不比那起寒酸,定要‘雪窗萤火’,一日蟾宫折桂,方得扬眉吐气。咱们的子弟,都原该读些书,不过比别人略明白些,可以做得官时就跑不了一个官的。何必多费了工夫,反弄出书呆子来。”
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出身的曹雪芹,为何既没有“博得一第”,也没有做得成官呢?莫非是他清高,喜欢过“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苦日子?那干嘛还日夜悲啼呢!只能有一个解释:皇帝给八旗子弟特设的优厚条件,曹雪芹已经无权享受。因为他是罪人或者是罪人家属——“废人”。
被开除旗籍的获罪之家,不仅没有了禄米钱粮,同时也失去了只有在旗籍内才能享受到的种种优厚待遇。《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雨村犯了婪索的案件,审明定罪,今遇大赦,褫籍为民”——褫籍,就是开除旗籍。这还是遇大赦,得到宽大处理了呢。
清朝《钦定礼部则例》中规定:“文童之祖、父,有因遇敌退缩、从军逃脱,或贻误军机、挟诈欺饰,或黩货营私、贪污败检,或侵盗赏赐外藩银物,情罪均属重大,业经奉旨,其子嗣不准应试、出试。”按照这条规定,罪人子孙,没有皇帝的特殊恩准不能参加科考,如果童生本人有严重过失,也是不能再参加的。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