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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办公 突然接到被解雇通知
未提前30天通知本人,“广东电声”违规解约在哈员工

  本报讯(记者 黄晏君)近日,市民陈女士反映,5日正在居家办公的她突然接到供职单位——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没有任何人告知她被解雇的理由。
  陈女士说,她是2020年12月25日入职“广东电声”的,2021年1月1日转岗担任督导一职,负责管理雀巢公司在哈尔滨促销员的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公司解雇员工应该是提前30天通知本人,单位现在无故提前与我解约。进入4月以来我仍在工作,并通过线上协调雀巢在哈各门店促销业务,不知什么原因,突然被公司解雇了。”陈女士一头雾水,她立即与公司交涉此事。
  “经过多次与公司交涉,公司相关负责人答应给予赔偿,但不包括我3月份的奖金、差旅费用以及4月份的社保和工资,而且强令我在带有‘因个人发展原因离职’字样的《离职申请书》上签字,说必须签字后公司才能将补偿款给我。离职时间必须提前到3月31日,我觉得显失公平。”
  12日上午,记者就此与广东电声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的相关负责人郭经理取得联系。他说:“因为公司在哈市业务调整,公司决定撤销在哈督导职位。鉴于是我公司未能提前30天通知陈女士,所以公司已经答应对其进行赔偿。我们多次与陈女士沟通赔偿标准,她一再强调3月份的奖金、差旅费及4月份的保险等费用也要由公司承担,拒绝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等文件上签字。”
  对于该公司提供给陈女士的《辞职申请书》中将陈女士被解雇原因归结为“因个人发展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一说,郭经理解释为是“双方协商的”,陈女士对此并不认可。
  陈经理最后表示,“经过请示公司高层,现在我们已经同意把4月份的社保给她交了,差旅费也会按照公司流程给她上报,只是需要她先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离职申请书》等文件,履行流程后,我们会把补偿款打给她。如果她还不认可,可以走劳动仲裁和法律程序。”
  目前,双方正在就此进行进一步协商,记者将对此事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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