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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来不及检车的,延长3个月期限
  记者21日获悉,公安部推出疫情防控期间六项便民利企措施。其中对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实行交管业务特事特办,开通专门窗口,积极提供集中办理、上门办理等服务。
  对支援疫情地区的救护、防疫和运送防疫物资等车辆和人员,实行“应急窗口”急事急办、专人专办,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车辆和人员第一时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即日起,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统一延长3个月办理期限,7月底截止。延期办理期间,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不予处罚。同时,对互联网服务平台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和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一并予以延长3个月。
  实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理。对申请人暂时无法提供身体条件证明的,先予办理驾驶证换证,允许申请人在疫情结束后补交身体条件证明。对实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理的地方,将开通互联网服务平台容缺办理功能,方便群众网上办理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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