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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经营场所严格落实错峰限流
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
  本报讯(记者 阴祖峰)随着我市疫情形势稳定向好,根据市指挥部第63号公告要求,有序复商复市。5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晓青在哈尔滨市疫情防控第51场发布会上就全市各类经营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相关管控措施回应社会关切。
  一、市指挥部第63号公告可有序恢复经营的行业
  主要包括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场、日用消费批发零售市场、建筑装饰材料市场和汽车及零配件经营、咨询服务、保险代理、法律服务场所;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洗衣店、汽修门店、母婴用品店、理发店。公告规定,上述行业在严格落实防疫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同时规定,各类餐饮机构继续禁止堂食,只允许经营外卖。
  二、对恢复经营场所的防控要求
  一是明确了对进入场所人员的查验要求,所有进入人员须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控措施;同时,明确了经营场所防止人员聚集方面的措施要求。各经营场所和单位严格落实错峰限流,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入口、收款台、过磅区等易形成聚集区域应设置两米线,提醒顾客排队时保持安全距离,地下入口要安排专人值守。
  二是给消费者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一方面,对各类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提出健康监测和检测方面的管理要求。各类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测制度,严格执行早晚查验体温、新冠异常症状申报台账管理制度,无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律不得上岗;另一方面,对场所环境方面也明确了管控要求。各类经营场所要定期对通风换气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三是对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理发店作出详细规定。一是对进店顾客的要求:须严格按照座位数进行预约,店内不得有顾客等候;二是对场所环境及相关用具的要求:须严格落实美发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和环境清洁消毒制度;三是明确对店内所有人员的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需要向各类经营场所特别提示的事项:各类经营场所要按规定配备全时监控等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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