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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大检查
消防连廊不得占用 电动车严禁进户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强化居民楼道、消防连廊以及消防通道的管理和巡查力度,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指定地点……24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加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做好物业行业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即日起,各区、县(市)住建局将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小区,将通过黑榜等通报批评,记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予以扣分。
  依据《通知》,各物业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日常管护。消防设施需大中修的维修项目,要及时与业主委员会沟通,并配合业主委员会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及时维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同时,设立检查消防设施专本专账,按照“谁负责谁签字、谁检查谁签字”的要求,落实联检联查制度。
  《通知》要求加大居民楼道、消防连廊以及消防通道的管理和巡查力度,杜绝堆放杂物、擅自占用和封闭消防连廊的现象发生;设立消防通道警示标志,保证通道畅通。严格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指定充电地点,严禁在无人看管下进行电动自行车充电或电动自行车(电瓶)进户,提示居民出门前检查家庭用电,严防家中无人充电发生火灾。
  对于行动迅速、整治到位、效果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小区,将通过红榜等形式通报表扬,记入企业良好信用信息,予以相应加分;对行动迟缓、整治不力、效果较差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小区,下达督办通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小区,将通过黑榜等形式通报批评,记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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