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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须向师生、家长公开校外供餐单位信息
  据教育部网站6月1日消息,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加强校外供餐管理工作。
  《通知》对加强校外供餐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应按职能分工履行行业责任,加强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职能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学校应当完善本校校外供餐管理措施,配备专(兼)职校外供餐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要求学校应当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建立健全分餐管理制度,建立校外供餐单位评价和退出机制,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应当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社会公开供餐单位信息。对检查发现校外供餐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取消其供餐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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