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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热收费行为将严格规范
用户如遇价费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日该局联合省发改委发布“黑龙江省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对全省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领域各相关收费主体发布5条提醒告诫。同时,要求各相关收费主体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大用户如遇价费问题,可拨打12315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进行投诉举报。
  5条提醒告诫
  一、严格按照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收费目录清单内项目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的项目,应根据生产经营成本、服务内容、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二、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气热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不得以水电气热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三、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严格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实质性服务,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不合理收费行为。
  五、各相关收费主体要按照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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