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初霞)将口罩揣在兜里、拿在手上,将鼻子、嘴巴暴露在口罩外……进入7月,天气逐渐炎热,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部分市民产生了麻痹、松懈心理,认为可以不戴口罩了,或者将“戴口罩”变成了“带口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其中的《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也继续强调要科学佩戴口罩。
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有多重要,先来看一个外地市因未正确佩戴口罩而引起的交叉感染事件。监控视频显示,一天下午,确诊病例A路过某生活超市门口时,向旁边的垃圾桶吐痰后离开。一分钟后,病例B和两名好友来到该生活超市买菜,并在距垃圾桶一米左右的位置徘徊了大概一分钟。
视频监控看到,当时身着白衣的病例B有戴口罩,但佩戴不正确,整个鼻子已经裸露在外。随后,病例A确诊。两天后,病例B也确诊感染。经疾控中心流调结果显示,两人属于同一传播链,而与病例B同行的二人在正确佩戴口罩的前提下,没有被感染。
“病例B戴的口罩虽然把嘴巴挡住了,但是鼻子裸露在外面,这就导致气溶胶吸入呼吸道,从而造成病毒传播”。流调组专家表示,飞沫传播和气溶胶传播都是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戴口罩不仅可以降低飞沫量,也可以防止自己无意中接触或吸入他人的飞沫,从而有效遏制病毒的感染、传播与扩散。
为此,市疾控中心提示:当前我市仍然存在输入疫情的风险,科学戴口罩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护身体健康的有效方式,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健康,在该戴口罩的场所千万别放松!
特别提示
普通公众在以下这些场所务必戴口罩:
1.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机场、码头和酒店公用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
2.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轮船、长途车、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3.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4.医院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
5.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6.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同时,口罩的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建议大家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3.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4.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5.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7.建议家庭存留少量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