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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都城做生意,必须得忍受官府“强买强卖” 开业之前第一步,就是去拜访行会“老大”
在北宋东京,开店得先入“行业协会”

  北宋东京的茶坊酒肆里,一派生意兴隆的繁荣景象。  
  北宋时的东京街头,各色茶坊酒肆林立。 

  □臧 磊 
  最近热播的古装剧《梦华录》,讲了三个女子前往东京开店的故事。小小年纪各种“神操作”,让观众多少都有些热血沸腾。然而,回到北宋,如果三个女子去东京汴京(今河南开封)开店,真的有这么容易吗?开店后,她们要面临什么?
  想在东京开买卖
  首先要拜访
  行业协会“老大”
  在《梦华录》中,赵盼儿面对前来找茬的同行,说了句:“我是在行会里挂过号的。”这倒是真的,如果想在东京开店,第一步就是去参加行会,拜访行老,行老就是行会的头目。
  据考证,行会出现在唐代,到宋代空前活跃,数量也由唐代的170行增加到400多行。行会的存在,除了沟通同业之外,还要担负官府行役,而行役中最重要的是科配,即强制性分派。行户承担的科配包括“强买”“强卖”。“强买”,即每年由官府制订所要购买的商品品种和数量,按计划摊派,要求“给限供纳”;“强卖”,即官府强行分派剩余物资,由行户负责销售。不管是“强买”还是“强卖”,一般都必须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北宋时期,宋神宗赵顼熙宁七年(1074年)三月,正值江浙受灾,米价昂贵,都城东京糯米极为短缺,官府就向米行下发“强买”任务,但买价却定为涨价前的价格。米行有个叫曹赟的,因为低价收购不到糯米,完不成“糯米五百石”的任务,最终上吊而死。
  至于“强卖”,官府会将难以出售的茶、盐、酒等官府专卖的物品配发给行户代销,如宋孝宗时,“积压年深、以致陈损不堪食用”的陈茶,还有酒、米、麦等物,强制卖给行会,并且还要求利润有所保障。
  大商人左右市场
  少数人控制着
  货源和批发权
  作为北宋都城,东京是行会管控最严厉的地方,官府的“强买”“强卖”行为时有发生,对行会的盘剥是外地州军的十倍以上,往往赔钱赔得很惨。假如《梦华录》里赵盼儿、孙三娘她们去东京开店是真的,那么,她们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来自官府的这种科配。同时,赵盼儿还需要面对大茶商的挤兑。大茶商是行会上层,利用中小商人没有的经济力量操纵物价,控制货源和商品批发权。
  王安石就曾对宋神宗说:“兼并之家,如茶一行,自来有十余户,若客人将茶到京,即先馈献设燕,乞为定价,此十余户所买茶更不敢取利,但得为定高价,即于下户倍取利以偿其费。”意思就是说,茶叶到京,须先低价卖给大商贩,请他们给茶叶定一个高价。如此一来,开茶楼、卖茶叶的,就只能以高价购买茶叶了。赵盼儿她们从茶行的渠道买茶叶,买到的肯定就是高价茶,利润空间便会变小。
  在宋代开茶坊
  起个怪名字
  更能吸引消费者
  宋人吴自牧的《梦粱录》中记载了宋代城市临安茶肆林立的情形,其中一家茶肆“一窟鬼茶坊”便是一位女性开设的。茶坊起名“一窟鬼”,来自宋话本《西山一窟鬼》,这是宋代流传甚广的民间故事,也是说书人百说不厌的话题。这一故事讲述的是王婆为秀才吴洪说媒之后发生的一系列怪事。开设这家茶坊的王妈妈使用这个奇怪的名字,既神秘诱人又凸显特色,成为当时东京城里“士大夫期朋约友会聚之处”。
  不仅如此,当年苏轼贬谪海南,邻居是个制卖馓子的老妇人。她几次三番请苏东坡为她做诗扬名,《戏咏馓子赠邻妪》即是苏轼应邀所写:“纤手搓来玉色匀,碧油煎出嫩黄深。夜来春睡知轻重,压扁佳人缠臂金。”此诗一经传播,老妪的馓子大受欢迎,招来了众多的食客。
  面对同行竞争
  想做好生意
  也需要“炒作”
  除了高价购买茶叶外,赵盼儿她们还要面对众多同行的竞争。
  古代早期的茶馆,多仅供行人与过往商贾歇脚解渴,目的性单一。但到了宋代,茶坊已兼具商务交易、会友、信息传播等功用。宋初,汴京城内开设众多茶坊,甚至在偏僻的乡村小镇也有茶坊。北宋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便展现了东京开封城茶坊酒肆生意兴隆的繁荣景象。
  电视剧《梦华录》中也给我们展示了赵盼儿她们的经商头脑。的确,做生意要有手段,电视剧中展示的手段在宋代其实也是真实存在的。在《梦华录》剧中,赵盼儿也给茶楼取了个“半遮面”的店名,这个名字用在北宋初年,是很讨巧的。如果用在宋中后期,对士大夫的吸引力就不够了。
  “半遮面”这个名字来自更为雅致的诗词,这个店面取自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诗句。白居易在唐代就普遍受到颂扬,宋初更甚前代,尊白学白成为当时文坛的一大特色。而宋初,以“半遮面”为店名,既借了白居易的诗名,也点明了店内有“琵琶女”,大俗大雅,且有巧思。
  在剧中,为凸显“江南第一琵琶”,赵盼儿她们还将宋引章打造成“钱王妃座上宾”的形象,这一招“拉虎皮做大旗”果然管用。而在宋代,也的确有商家使用过这一招来招揽生意。
  宋代女经商者
  多是小买卖
  仅能糊口而已
  剧中,编剧为赵盼儿她们安排了底层身份:赵盼儿为脱籍的乐伎,孙三娘是离异妇女,而宋引章仍是在籍的乐伎。以这样的身份做生意,是符合历史现实的。武汉大学的柳雨春、杨果曾对宋代商业中的女性境况进行了分析,发现经商女性多处于社会中下层,其经商的主要驱动力是生计的需要。
  宋朝推崇的“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观念给后世留下了“宋代女性地位低下”的刻板印象,但宋代对于女性守节的要求并不十分严苛。而当时浓重的商业社会气息,给平民妇女提供了许多机遇,让她们可以参与到更多的商业活动中去。赵盼儿她们以底层的身份去经营一家茶坊或酒楼,就当时的社会氛围来说,这样的身份反而给她们提供了伦理道义上的“合法性”。
  据学者统计,宋代女性经商者,大多做的是小商小贩,“陆拾枣栗,水捉螺蠯,足皲指秃,暴露风雨,罄其力不过一钧之举,计其价仅足一日之食”,贩妇们为一日三餐而奔波。
  也只够管温饱
  将生意做大的
  女商人不多见
  还有部分女性,生意做得略大一些,开设茶坊、旅店、酒店、药店,但能将生意做大的,并不多见。与电视剧中光鲜的茶坊老板娘形象不同,开设茶坊,可能也只够管温饱。淳熙年间,福州城西居民游氏,“家素贫,仅能启小茶肆,食常不足,夫妻每相与愁叹”。小茶馆利润很少,养活不了一家人,店家夫妇每每愁眉相对。
  在电视剧中,赵盼儿想改弦易辙,做酒楼生意。事实上,汴京当时实行“榷曲法”,对酒的生产与买卖实施了垄断政策,酿酒者须向官府购买酒曲配额,买了配额,才可以酿酒、卖酒。北宋中期,汴京约有70家酒楼可以酿酒,赵盼儿要开酒楼,就必须从这70家店买酒。官府为了多赚钱,就多向市场推酒曲配额。酒户买了更多的配额就得多酿酒,而市场就那么大,酒越多,价格就越便宜。有时候,卖酒钱都不够买酒曲配额的钱。
  宋仁宗时期,“京城富民刘保衡开酒场,负官曲钱百余万,三司遣吏督之,保衡卖产以偿”。刘保衡开设酒场,到最后反而欠下官府百余万钱,最后卖掉家产才还清官府的账。
  据《扬子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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