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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力居民明起至9月30日可办停热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记者从龙唐群力供热分公司获悉,本月20日起,该供热单位可为辖区居民办理停热,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非分户居民等4种情况不予受理。
  符合办理停热的居民需房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公有住房承租证)原件或复印件到业务大厅窗口进行登记办理。若房主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代办人携带房主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公有住房承租证)原件或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主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到业务大厅窗口进行登记办理。
  龙唐群力供热分公司提醒市民,符合条件的用户在办理停止用热申请前,应结清此前所欠费用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时限(7月20日-9月30日)办理停止用热手续,将不再受理停止供热申请,所有未提交申请及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用户一律视为正常用热,按照全额热费缴纳,逾期将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况之一
  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1.非分户供热用户。
  2.分户供热用户控制阀门在用户室内等不具备停止用热控制条件的。
  3.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分户改造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
  4.冷山、底层、顶层用户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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