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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严打自媒体对企业敲诈勒索行为
  25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剑表示,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愈发激烈,通过数据、算法等方式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增多,形式也更加隐蔽多样。人民法院注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提高审判质效,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意见》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提出,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的司法规制,及时制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严惩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价倾销、强制搭售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防止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
  依法严厉打击自媒体运营者借助舆论影响力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行为,以及恶意诋毁商家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竞争案件裁判规则,适时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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