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供热服务推行公示制承诺制
哈市2022至2023年度供热工作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为全面加强2022至2023年度供热管理工作,8月31日,哈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征求〈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至2023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有关意见的通知》。公众可于9月6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哈市住建局,邮箱为:zfjgrc@163.com。
  《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和燃煤储备工作。10月10日前,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具备正常供热运行条件;10月20日前,集中供热企业燃煤储备率要达到或超过计划用煤量的50%以上。要提前做好供热系统上水、试压、设备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10月20日供热质量全面达标。
  同时,要以居民室温达标为目标,调整供热运行参数和供热运行时间,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企业要实行24小时连续供热,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要延长供热时间,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热企要全面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承诺制,在居民区显著位置公示供热单位名称、供热时间、服务标准、服务电话等。要向社会公开24小时供热服务电话,及时处理居民报修或投诉的问题,力争投诉办结率达到100%。要严格落实用户报停政策,除冷山、底层、顶层用户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等情况不予办理停止用热外,不得设置其他限制性条件。同时,积极做好供热应急准备工作。
  同时,各级供热监察执法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大供热行政执法力度,接到违法供热和违法用热举报,要快速查处,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延期供热、提前停热、抽条供热和盗用窃取热能热水等违法行为。


新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