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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频繁语音辱骂、威胁、恐吓,妻子起诉离婚
道外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报讯(记者 王冠)遭遇家暴,你是会奋起反击?默默承受?还是选择“躲”起来?市民杨娟(化名)做出了另外的选择。
  9月15日,杨娟接到了道外区人民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2022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道外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市民房铠(化名)与杨娟于2021年3月经人介绍相识,相识一个月后便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执,房铠在微信上对杨娟进行频繁的语音辱骂,语音消息长达数十秒,并伴有威胁、恐吓杨娟及杨娟亲属的语言。忍无可忍的杨娟起诉至道外法院请求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通过审查杨娟提供的证据,能够认定房铠与杨娟虽然已分居生活,但杨娟仍面临着遭受谩骂、恐吓等现实危险。杨娟要求禁止房铠骚扰、跟踪、接触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道外法院发出了禁止房铠骚扰、跟踪、接触杨娟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道外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盖雪莲介绍,2022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施行,进一步解决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申请、举证、认定、执行等环节的难题。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人筑牢了防范家庭暴力的安全隔离墙。
  “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第一时间求助。除了去公安机关报警、去妇联社区等地维权之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盖雪莲称,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外法院将继续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在家事纠纷诉前、诉中等阶段进行联动调解,法官充分释法明理,预防家庭暴力发生。开庭审理增加法庭教育环节,对涉家暴案件,一律进行法庭教育,同时指导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从而预防家庭暴力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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