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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无需提前还款
二手房交易可“带押过户”了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真方便,不用等房贷结清,就能过户交易,不用筹钱还贷了。”二手房卖家唐女士高兴地说。日前,哈市首笔二手房“带抵押过户”合并登记业务,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二分中心与建行省分行的共同协作下正式办结。
  所谓“带押过户”,是指存在抵押的不动产需要上市交易时,卖方不需要先归还原有房贷,就可以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可带抵押过户获取金融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对卖方来说,无需承担因买方钱款不到位、“过桥费”无法还清的风险;对买方来说,无需承担提前垫资的风险。
  据哈市不动产中心介绍,该中心针对以往群众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原抵押贷款未结清需要搭桥资金、多部门分开办理时间长、买卖交易风险高、搭桥资金成本高、负担重等问题,联合建行黑龙江省分行创新推出二手房“带抵押过户”合并登记的新模式,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解决企业群众筹措资金难题。
  目前,该项举措正与建行黑龙江省分行试点开展,待成熟后逐步推广,该项举措可实现多银贷款审批、抵押登记及贷款发放无缝衔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哈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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