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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鸡被炖了 女子一怒告上法庭
此类诉讼属全国首例,经调解,“凶手”道歉,赔偿3000元
  被害人邻居家的监控拍下了偷鸡的过程。
  本报讯(记者 王冠)2022年8月,一段视频在短视频平台上“火了”,浏览量达到了近万次。视频中,市民程某声泪俱下地实名控诉男子刘某将她的“大花”残忍杀害,令她痛不欲生,希望司法机关主持公道、严惩“凶手”……发生了“命案”?程某亲人可能“被害”?就在大家疑惑不解的时候,程某话锋一转,道出了事情的“真相”:“大花”是她饲养的宠物鸡。为此,程某将刘某告上了法庭,并索赔7000元。
  宠物鸡被偷吃
  女子“为鸡伸冤”引热议
  据了解,程某因父亲离世,心情悲痛,就养了一只宠物公鸡,取名“大花”,并悉心饲养。有了“大花”的陪伴,程某逐渐走出失去亲人的阴霾,一人一“鸡”的感情日渐深厚。2022年8月7日中午,“大花”突然走失,程某经多方寻找,通过邻居家的监控视频,锁定了“嫌犯”刘某。
  经派出所调查,“大花”正是被刘某抓住并炖熟吃了。程某怒从心中来,誓要为“大花”讨回公道,追究刘某的“杀鸡”责任,让其“血债血偿”。视频一出,立即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和讨论,有人说“坚决支持打击这种盗窃行为,严惩凶手”,还有人觉得“多大点儿事,不就是丢了一只鸡嘛”……
  网友们争论不休,负责主审此案的巴彦县法院兴隆法庭负责人耿海波也“压力山大”。程某在起诉状中提出,要求刘某赔礼道歉,并赔偿购买公鸡费、饲养公鸡费、寻找公鸡的交通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7000余元。
  耿法官一边进行证据审查,一边查阅了相关案例,发现因宠物鸡被偷吃而诉讼索赔在全国尚属首例,如何裁判并无先例可循,赔偿标准也无“法”可依、较难确定。经过反复考量,耿法官决定从“治心病”“解心结”入手。
  “凶手”赔礼道歉
  支付3000元赔偿
  2022年11月1日,法官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法官指出,被告刘某的行为既违反法律,又违背社会公德,存在明显过错,于情于法都应该向程某道歉并赔偿损失。刘某在其批评劝导下,认识到了偷鸡烹食的行为不当,称没想到这只公鸡对于程某来说如此重要,乃至造成了严重后果,愿意给程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对于原告程某的遭遇,法官对表示理解,毕竟“大花”在程某心中并不是普通的公鸡,经过悉心的饲养、长久的陪伴,已经成为了一种情感寄托,但宠物毕竟不是生活的全部,起诉书中提出的某些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有待商榷,如今刘某已经充分认识到错误并愿意道歉和赔偿,希望程某认真考量后再作决定。
  法官诚挚负责的态度,入情入理的劝导,最终让双方当事人放下心结,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刘某当庭向程某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3000元。双方满意离去,一起网络热议的宠物大公鸡“被害”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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