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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拘!
哈市查处50起,收缴2091箱(件),行政处罚53人

  本报讯(记者 王骁)春节临近,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哈尔滨市公安局全力抓好源头安全管控,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全力确保市民在安全祥和的环境中欢度新春佳节。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6日,共查处此类案件50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091箱(件),行政处罚53人。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库房内查获100余箱
  “我家隔壁竟然被偷偷存放了这么多烟花爆竹,这要是万一炸了后果不堪设想,现在想起来都后怕。多亏了民警及时查获并消除了安全隐患。”看着民警指挥着专业危爆品运输车辆把100余箱烟花爆竹全部运走,阿城区舍利街道太平沟的村民李大爷激动地说。
  2022年12月28日18时许,阿城区公安局城北派出所获得线索:近日,太平沟村有人私自从外地拉运回烟花爆竹准备贩卖。民警在太平沟村太平沟屯一胡同内,将正欲驾车外出贩卖烟花爆竹的李某当场查获,并在其租用的库房内查获100余箱烟花爆竹。
  经查,李某在未取得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欲销售。警方现已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违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已移送安监部门妥善处置。
  未取得许可证
  洗浴门前销售烟花爆竹
  近日,宾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及时查处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1人。
  2022年12月31日,西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某洗浴门前有人销售烟花爆竹。民警查明,该人无销售许可,于是依法扣押其售卖的烟花爆竹,并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经讯问,违法行为人马某交代了其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地购买烟花爆竹并进行销售的违法事实。现警方对其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收缴烟花爆竹7箱。
  烟花爆竹存在自家民房
  一人被拘留10日
  2022年12月30日,呼兰公安分局孟家派出所收到线索:居民高某从外地购买大量烟花爆竹,非法存放在自家民房中准备销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在高某民房内现场查扣烟花爆竹44箱,及时消除了风险隐患。
  经审讯,违法行为人高某交代了明知民房中存放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依然存放的违法事实。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不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严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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