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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份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近日,2月份施行的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因取消了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生育数量等限制条件而受到舆论广泛关注。
  四川省卫健委有关人员受采访时解释称,《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取消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是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据介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强调了生育登记仅作为人口监测的工作手段。同时也延续了此前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
  2022年6月,陕西省卫健委发布《陕西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其他情形生育子女的,也可予以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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