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车辆被堵 男子挥拳砸向对方车窗
一时冲动毁车,赔偿对方损失还获刑8个月

  本报讯(记者 张智威 韩业宏)因车辆被堵,对方迟迟不到,男子一气之下挥拳砸向对方风挡玻璃,最后获刑8个月。近日,南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一时冲动毁坏他人轿车的案件。
  前不久,市民姜先生在哈市一家火锅店吃饭,出门后准备开车驶离,却发现车被一辆私家车堵住了。联系对方车主后,对方却迟迟未到,姜先生一气之下,使用右拳用力击打对方车辆副驾驶位置的前风挡玻璃一下,造成车前风挡玻璃处放射性裂开破损。事后,对方报警。经哈尔滨市南岗区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被损坏车前风挡玻璃更换价格为9000余元。案发后,被告人姜先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南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姜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姜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认罪认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对其从宽处罚。南岗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对此,南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蕾表示,随着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在处理生活中发生的事情也变得越来越急躁,与身边人和事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不经意间发泄不满情绪的行为甚至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冲动和理性就发生在一念之间,遇到事情要换位思考、冷静对待,并通过合法方式妥善处理。吵架、打架甚至毁坏他人财物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在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同时,自己也终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新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