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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宫颈癌手术时医院发生医疗过错
历时5年 要回260万医疗赔偿金


  本报讯(记者 王冠)近日,南岗区法院哈西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赔偿金额260万元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17年8月21日,市民张女士因宫颈癌到某医院就医,手术后身体出现不适。经多次复诊,确认某医院在治疗中存在医疗过错,随后张女士与院方多次沟通寻求赔偿,双方诉求差距较大,赔偿问题无法解决,医患矛盾不断升级。
  2023年1月16日,张女士手中抱着一摞厚厚的病例来到哈西法庭,希望在春节前通过哈西法庭的医疗纠纷绿色通道联系医院进行调解。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的法官听取了张女士的诉求,电话与某医院进行了沟通。春节前夕,法官为双方当事人安排了线上视频调解。2月9日,经过反复调解,医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意见,医院同意在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张女士260万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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