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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酒瓶砸中楼下车
男子获刑半年,并处罚金5000元


  本报讯(记者 王冠)近年来,高空抛物现象屡见不鲜,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日前,香坊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8月,市民刘方彭(化名)在家中饮下12瓶啤酒后,欲将空啤酒瓶从6楼家中抛至楼下行车道旁的草地上,结果第一个空啤酒瓶就砸中了于翔(化名)停在行车道上的轿车,导致轿车左前门玻璃损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方彭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应予依法惩处。2023年2月3日,香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方彭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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