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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因抚养费对簿公堂
冰城法官温情释前嫌
  本报讯(记者 王冠)父子之间为何相互起诉?3月22日,在道外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对薄公堂的父子二人达成和解。父子二人紧紧相拥、泣不成声的画面,让法官更加坚定做好保障青少年权益、家事案件调解工作的信心与决心。
  2019年2月,赵某与高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赵某某随母亲高某生活,赵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直至赵某某年满20周岁。然而赵某未按约定履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赵某某的生活供养,故高某作为监护人以赵某某的名义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支付此前长期拖欠的抚养费。面对赵某某对赵某的诉讼,赵某亦提起另一诉讼,要求降低抚养费数额及给付期限。
  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赵某离婚后家庭发生变故,赵某父亲生病住院,母亲常年行动不便,身边必须有人照看,赵某作为独子,为照顾其父母无法正常工作,收入减少,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每月抚养费数额确有难度。
  承办法官考虑到抚养费案件的特殊性,秉承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从有利于离异家庭子女健康成长及审慎化解双方矛盾的角度出发,认为只有打开双方心结才能最终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联系,以血脉亲情为切入点,耐心劝解,并希望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彼此的难处,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
  最终,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在亲情的感召下,双方对拖欠的抚养费以及今后应支付的数额、给付时间及期限进行了协商,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
  承办法官当庭向赵某与高某送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强调父母、子女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直接抚养,双方对子女仍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外,双方作为孩子的父亲和母亲今后必须勇于承担责任,切实履行教育监管职责,发挥好家庭教育作用,助力好青少年健康成长。
  同时,承办法官对孩子进行了心理疏导,最大程度缓解因家庭纠纷给未成年子女带来的心理伤害。
  庭审结束后,赵某某与赵某在调解室里见面,赵某承诺今后一定会尽好父亲的职责,赵某某也理解了父亲的苦衷,父子二人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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