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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紧盯夜间违法车辆
改装“炸街”飙车 一夜多车被查

   交警部门扣留违法车辆。
  本报讯(郝树行 记者 孙莹)天气转暖,一些经过改装的摩托车上路“炸街”寻求刺激。“炸街”、追逐竞驶、非法改装、涉牌涉证等行为隐藏着巨大交通安全隐患,扰乱市民正常生活,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对此,哈市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中,交警部门加强分析研判“炸街”摩托车、改装车违法通行规律,深入城区主干街路、环路、高架桥、沿江两岸道路等违法车辆驾驶人易聚集场所,紧盯夜间重点时段,重点整治“炸街”摩托车、改装车驶入禁行区域、涉牌涉证、非法改装拼装、未按规定年检、酒后驾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追逐竞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设立固定查纠整治点、集中优势警力巡控、联合相关部门深入销售维修网点清查等方式,全面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经过前期分析研判,4月2日晚,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对哈西商圈和谐大道、万达商场周边“炸街”摩托车、改装车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查处。当晚,黑A8943*、吉AEP06*、黑L5402*、黑B4755*、黑L5791*等多台“炸街”摩托车及驾驶人被取缔。这些车辆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非法改装拼装、驶入禁行区域等多项违法行为。目前,交警部门将违法车辆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示
  “炸街”车大都是一些经过改装的车辆,擅自改变车辆的参数和形状会导致巨大隐患。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突出部位容易剐蹭其他车辆或行人;改装排气系统的消音器,不仅噪音大、污染重,还干扰其他驾驶人及行人注意力,易发生危险;更换、加亮氙气大灯,对交会的对向车辆驾驶人及同向的前方车辆驾驶人视觉可能造成短暂失明,存在安全隐患;改变转向灯颜色、改装刹车灯为闪烁形式、灯罩贴膜等,容易导致他人对车辆发出的信号产生误解,进而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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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项交通违法行为这样处罚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
  2.摩托车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可并处行政拘留。
  3.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
  4.摩托车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证记9分,罚款500元,可并处行政拘留。
  5.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等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款2000元。
  6.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罚款200元。
  7.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
  8.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
  9.驾驶机动车互相追逐、竞驶,频繁变更车道或者实施其他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罚款2000元,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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