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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电子眼使用别车临时号牌 司机被罚5000元、驾驶证记12分

  本报讯(记者 孙莹)为躲避电子眼抓拍,驾驶员使用了非本车的临时号牌,结果被交警部门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
  4月13日11时,省公安厅高管局哈双大队勤务五中队的交警在群力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车使用的是临时号牌。经检查,驾驶人李某某告诉交警,他跟朋友何某在海伦市买了一台二手车,车商告诉他车牌就在后备厢里,让他自行安装。李某某与何某某驾车返哈时为了躲避超速抓拍,便没有安装车辆号牌,而是使用车上贴有的临时号牌,该临时号牌并非该车所有。
  目前,驾驶人李某某因使用其他车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处以5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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