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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退款不退货” 买家被商家起诉至法院
  本报讯(记者 王冠)“七天无理由退货”“极速退款”等退款退货机制本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然而个别消费者却利用机制漏洞“退款不退货”,公然占便宜,令商家苦不堪言。近日,来自广东的某平台商户赵蕾(化名)通过网上立案,将哈市买家于杭(化名)诉至阿城区法院。
  2023年2月,买家于杭通过某平台购物软件在赵蕾的商铺购物后,以商品材质与商品介绍不符为由,在某平台上申请了退款。然而在收到退款后,于杭并未按照约定将商品快递寄出退货,商户赵蕾多次通过某平台与于杭沟通无果,无奈之下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将于杭诉至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
  阿城区法院速裁庭法官受理此案后,了解到原告赵蕾远在广东,且听力障碍,于是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调解。法官助理首先与原告通过微信进行沟通,得知原告确实没有收到退货快递。
  因被告于杭为孕妇,为防止其情绪激动,法官助理与其爱人进行了电话联系,于杭爱人称商品与介绍不符,某平台官方客服同意仅退款不退货,拒绝继续就本案进行沟通,并挂断电话。
  此后,被告一直拒接电话,原告也无法提供被告准确身份信息。为保护商家权益,审判法官团队按照被告的收货地址,实地走访,上门通知。在收到传票后,被告爱人主动联系了法院,并表示愿意将货款还给卖家。见此情况,法官助理向其释法说理:退款不退货的行为属于侵占他人财产。
  在法官助理与买卖双方耐心协调下,被告的爱人将55元货款打给了原告。收到货款后,原告连声道谢,表示没想到通过网上起诉也能这么快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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