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导读
第02版:城事通
第03版:都市圈
第04版:都市圈
第05版:都市圈
第06版:都市圈
第07版:看天下·一分钟
第08版:专刊
标题导航
喝下心慌慌 “减肥咖啡”含毒
路遇走失八旬翁 供吃供喝帮找家
骑车人被撞身亡 无证摩托男逃逸
吃了顿隔夜菜 七旬老人“很受伤”
误入“兼职陷阱” 差点被骗数万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骑车人被撞身亡 无证摩托男逃逸
交警查监控确定行车路线,抓获肇事者
本报讯(郝树行 记者 孙莹)近日,一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与一台自行车相撞后肇事逃逸,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交警接到报案后,3天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4月1日2时20分许,交警动力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报警,在文昌街森工总医院右转弯处发生一起自行车被撞逃逸事故,立即派警力赶赴事故现场。事故现场位于某宾馆门前,交警在宾馆调取门前录像发现,事发时一台红色二轮摩托车与一台自行车刮撞后,骑车人倒地。摩托车驾驶人将自行车及骑车人拖拽至路边后,驾车载着一女子逃离事故现场。
交警部门立即成立追逃小组,调取大量沿途录像,查到肇事二轮摩托车行驶路线。该车辆发生事故后在文昌街林大加油站掉头进入文昌高架桥,于先锋路口下桥,在先锋路与华山北路右转进入某汽车美容店内,此后一直未出现。4月4日13时许,交警在该汽车美容店内将逃逸驾驶人张某东抓捕到案。
经审问,犯罪嫌疑人张某东对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及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东被行政拘留,将面临刑事处罚。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