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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忙受伤 医药费该谁出
法院:原告承担20%责任,被告承担80%责任
  本报讯(记者 王冠)帮朋友干活时,因他人的失误造成右脚骨折,住院花费1万多元。朋友在垫付3000元后,便没了下文。无偿帮忙受了伤,医药费该谁出?
  近日,市民俞磊(化名)帮朋友高鹏(化名)向邻村送白菜。在装白菜期间,由于叉车司机庞健(化名)操作失误,导致俞磊右脚骨折,住院治疗16天,花费医药费共计10826元,高鹏垫付3000元。出院后,俞磊多次找到高鹏协商此事未果,俞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高鹏赔偿医药费10826元。
  3月9日,五常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依法审理。据法官介绍,俞磊在帮助高鹏运送白菜过程中受伤,可以认定高鹏为被帮工人及受益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俞磊的损害,法院酌定高鹏承担80%的责任,俞磊承担20%的责任。
  最终判决:被告高鹏补偿原告8660.8元,扣除已垫付的3000元,还应支付原告566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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