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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带”了不“戴”上
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严查

 
  本报讯(郝树行 记者 孙莹)近期,哈市交警部门集中警力开展电动车、摩托车行车秩序整治,对闯红灯、下道逆行、乱穿乱行、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违法行为持续严格执法,营造更为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6月9日,全市查处电动车、摩托车违法500余件。
  6月9日15时许,交警在学府路沿线先后取缔了4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其中两人的头盔明明就挂在车前方的把手上,却借口出发时着急,在骑行过程中不规范戴在头上。交警现场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上述驾驶人、乘车人进行了罚款。
  当日15时30分许,交警在学府路执勤时,发现有一辆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穿插,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抢道,便立即将车辆拦下并引导到路边。交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驾驶电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对驾驶人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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