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市场消费环境,16日,哈市市场监管局向市场经营者发出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提醒全市各行业市场经营者注意。
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确保市场经营活动规范有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全市经营者要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做到标价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全市经营者,特别是各商场、超市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活动时,规范各项价格促销行为,合法合规促销,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导他人进行交易,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药经销商店应自觉维护米面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节日特色消费品和药品价格秩序。严禁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强制搭售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
五、旅游景点要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工作。不得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旅游公司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要求,公示各条线旅游收费价格。旅游停车场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
六、宾馆酒店、餐饮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应当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履行价格承诺,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餐饮单位不得设置两套菜牌、最低消费额。
七、停车场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在停车场入口、出口处和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格执行30分钟免费政策。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将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将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