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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后驾车逃离,构成交通肇事罪一审被判刑6年3个月
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被害人2100米

 

案发现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官网消息,7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肖某某交通肇事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6年3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2日,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事故发生后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因谢某衣裤被卡入肖某某驾驶的轿车左前角,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2100余米。随后,肖某某被执勤交警截停。经鉴定,肖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4.51mg/100ml,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肖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肇事女司机
  女司机肇事逃逸
  宝马撞倒女子拖行2.1公里
  2022年9月2日23时52分许,湖南娄底市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一辆宝马车追尾撞上一辆二轮电动车,骑车女子的衣裤被卡入轿车的左前角。但宝马并没有及时停下,而是将骑车的女子拖行逃离,行至2.1公里外的吉星路中澳加油站地段时,被交警截停查获。事后警方发现,宝马女司机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遂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其刑事拘留。
  伤者谢女士的丈夫周先生回忆,去年9月3日上午他接到交警打来的电话,说他妻子出了车祸,人在娄底市中心医院治疗。周先生到达医院时,并没有第一时间看到妻子,护工拿着一张照片给他辨认。当时,因为伤者脸部全是伤口且浮肿,长头发变成了短头发,周先生第一眼并未认出,直到多看了几遍照片后才确认是妻子。随后,谢女士被转入ICU进行治疗,直到四个月后的今年1月才转至康复科治疗,四个月ICU的治疗费用高达八十余万元。
  需长时间康复治疗
  伤者至今无法行走和说话
  周先生称,事发当天晚上,妻子是在骑车去上班的路上被撞的。“她在做快递分拣员的工作,工作时间是每天零点三十分到早晨七点。”周先生没想到,一次上班路上发生的意外,会将伤痛一直延续到现在。
  周先生提供的一份医院诊疗记录显示,该起事故造成谢女士闭合性颅脑伤特重型,大面积皮肤多处挫伤擦伤。目前,谢女士还需要长时间的康复治疗。
  周先生今年42岁,妻子谢女士38岁。2022年,两人从湖南涟源老家来到娄底,周先生成为一名快递员,妻子则在白天帮忙送快递的同时,晚间找了一份分拣员的工作,需要在凌晨上班。
  周先生说,“她现在全身的伤口不断地反复,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还没有恢复。”因为脸部和舌头受伤,谢女士的咀嚼能力也受到影响,无法正常饮食,也无法行走和说话。事故发生后,夫妻俩所有的工作都停止了。
  受害方家属
  认为判得太轻将申请抗诉
  7日,被害人谢女士的丈夫周先生和弟弟谢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并不满意目前的判决结果,“判得太轻了,希望判肇事司机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未遂”,他们将申请抗诉。周先生透露,妻子目前仍在接受治疗,家庭经济负担沉重。
  周先生表示,虽然政府每个月都提供2000元的经济援助,但随着治疗周期的不断拉长,家庭的经济负担越来越沉重,目前他只能向两位姐姐借钱以维持治疗与日常开支。
  “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的丈夫到医院来看过几次。”周先生称,庭审前的4月7日,双方在法院的组织下见了一面,对方家属曾表示歉意,但并没有得到他的谅解,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现在谢女士已经花费了90万元的医疗费,肇事方只垫付了9.8万元,另外给了3万元的生活费。“这个对我们来说是杯水车薪,我们根本没办法谅解。”综合楚天都市网、《南方都市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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