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10日发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将不得含有“进口奶源”等模糊信息或表述。
在进一步规范标签标识方面,管理办法明确,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字样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来源应当全部来自该物种;禁止标识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等内容。同时,明确了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的9种情形,增加了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不得使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