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延云
现代人一说古时候的教育就是“严父慈母”,好像当爸爸的天生就得扮黑脸,而妈妈则负责打一棒子之后那个“给糖的”。事实上,如果阅读古代笔记不难发现,我国古代的教育理念本不是这样的,有出息的孩子往往都有个“严母”。
儿子管鱼给母亲寄鱼干
东晋名将遭母亲严厉训斥
《世说新语》所记,东晋时期的名将陶侃,少年时代虽然有安邦定国的志向,但家里贫困,想结交个社会地位稍微高一些的人都没有机会。同郡的范逵一向都知道他的才名,有一天特地来探望。那天恰逢连日风雪,陶侃的家里米缸见底,偏偏范逵又带来了大批的车马仆从。陶侃正发愁不知该怎么办好,他妈妈湛氏说:“范逵是个名人,你一定要和他结交,留他在家里住上一夜,其他的事情我来想办法。”
范逵与陶侃一见如故,相谈甚欢,但看出他家极穷,正准备告辞,只见陶侃的妈妈端上了热气腾腾的饭菜,屋子里的火也烧得很旺,就连马匹也都有足够吃的草料,这才放心地留宿。第二天一觉醒来,他才了解到,原来陶侃的妈妈把头发剪了,卖给收假发的,换钱买了米面和菜肉,又把屋子里的几根柱子都削下一些来做柴烧,还把草垫子割碎了做草料喂马。范逵非常感动,觉得陶侃本来就有才华,又有这么一位深明事理的母亲,一定有前途,于是回到洛阳后,就在羊晫、顾荣等名士面前称赞陶侃,使陶侃知名度大涨。
不久,陶侃被任命为负责监管国家鱼池的官员——鱼梁吏。陶侃上任不久,因为心疼母亲衣食无着,就趁着“工作便利”,弄了点儿鱼干给母亲寄去。谁知湛氏收到一看,勃然大怒,原物寄回,并附书信一封,狠狠地教训儿子说:“你当官没多久,就敢把国家的东西拿来赠给我,这样下去还了得?这哪里是孝顺我,分别是增加我的担忧。”吓得陶侃连连认错。
做官儿子炫耀射箭才能
被母亲抡起拐杖就打
在古代,因为微小的过失,挨过老妈骂不算什么,还有挨老妈打的,比如陈尧咨。欧阳修所著的那篇《卖油翁》中,陈尧咨正是引得卖油翁“取一葫芦置于地,以钱覆其口,徐以杓酌油沥之,自钱孔入,而钱不湿”的那位神射手。
明代笔记《夜航船》中收录了这么一则轶事,陈尧咨驻守了一段时间荆南,回到家里,他妈妈冯氏问:“你在地方上有什么了不起的为政之道啊?”陈尧咨立刻开始显摆:“荆南那地方是战略要地,当地尚武,所以他们对我的射箭才能没有不叹服的。”老太太一听就火冒三丈:“以忠孝之道治政辅国,是你爸爸对你们几个孩子的遗训(陈尧咨的父亲陈省华是北宋杰出的政治家),你在地方上不专心琢磨怎么造福百姓,却靠着射箭扬名一方,这难道是国家给你官做、给你俸禄的回报吗?”冯氏越说越气,抡起拐杖就打,连陈尧咨戴的配饰都打得粉碎。
四岁欧阳修“家贫”
妈妈用芦秆在地上教他写字
前面提到的欧阳修,也有一位了不起的妈妈。
欧阳修四岁的时候没了爸爸,其母郑氏教他读书。“家贫,乏纸笔”,郑氏就用芦秆在地上画着教儿子写字,要求十分严格。欧阳修后来所取得的成就,大概不能证明其母的教育方式是错的。
也许有人会说:“欧阳修的妈妈是因为家里穷,所以才逼着孩子用努力学习改变命运。”错,古代有钱人的家庭,但凡希望孩子有所作为的,往往也是“严母”上阵。比如唐朝大臣柳公绰(柳公权的哥哥)的妻子韩氏,家里相当富裕,但为了鼓励孩子上进,“常粉苦参、黄连和熊胆为丸”,让他们晚上熬夜读书时含着,一来提神,二来让他们知道学习就是个苦差事,不刻苦就别想有所成就。
在我国古代,“好妈妈”们除了对孩子的品行和学习要求严格,还特别重视“大节”不能有亏。所谓“大节”就是对国家的绝对忠诚。
母亲以死勉儿
明末民族英雄宁死不降
清代王士禛所著笔记《池北偶谈》中,写左懋第(明末民族英雄)的一个远房弟弟家里闹狐妖,白天黑夜搞得一家人不得安生。左懋第那时在北京当官,远房弟弟在给他写信时提到这件事,左懋第在回信中说:“邪不干正,对任何妖异的事情,只要自己心胸坦荡,自然可以将其驱除。”不久之后,那只狐妖突然现身对其弟说:“既然左公说话了,我岂敢再留在你们家。”从此一去不返。
狐妖之事,显然是杜撰出来的奇谈,但是左懋第的正直爱国,却是时人有口皆碑的事情,这与他的母亲陈氏的教育密切相关。明崇祯甲申年,李自成的起义军逼近京师,当时左懋第正在江左一带督师,他的妈妈住在北京。
三月,起义军攻陷北京,崇祯皇帝在煤山上一根绳子上了吊,文武百官有的投降“新朝”,有的自杀殉国,还有不少选择了出逃。左懋第的兄长、吏部侍郎左懋泰赶着大车载着陈氏逃出京城,跟随他们一起逃难的还有两位官员。陈氏一路上不吃不喝,谁劝也不听,跑到白沟的时候,陈氏突然仰天长叹:“这里莫不就是张叔夜以身殉国的地方吗?”
张叔夜是北宋爱国将领,靖康之变时,战败被俘,被押解到白沟时,问身边人这是哪里,人家告诉他这是宋金的国界,张叔夜说我死也要死在祖国的土地上,于是自杀。陈氏把左懋泰和另外两个官员叫到身边,痛斥他们身受国恩,不能救亡也就罢了,竟然连以身殉国的勇气都没有。又让他们给儿子左懋第带话:“我是妇人,身受国恩,不能草间偷活,寄语吾儿勉之,勿以我为念。”言罢自尽。
一年后,左懋第以南明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的身份出使北京,被多尔衮扣押。左懋第坚决不投降,最终遭到杀害,临死前留下绝命诗“丹忱碧血消难尽,荡作寒烟总不磨”。
严母教子拾金不昧
县令巧断卖菜人拾金案
还有一则民间故事,在元代学者杨瑀所著《山居新语》和陶宗仪所著《南村辍耕录》里都有记录。“有一卖菜人,早往市中卖菜,半途拾钞一束”。卖菜人非常高兴,看着天色还是灰蒙蒙的,就躲到树林子里藏好,等天亮了才打开那束钱数了一数,一共十五锭,他就拿了一锭跑到集市上买了肉和米,放在挑担里,也不卖菜了,喜滋滋地跑回了家。
老妈一看,菜没卖一棵,反倒是拿回了米肉,就问儿子是怎么一回事?儿子据实说了。老妈一听勃然大怒:“你捡了人家丢失的钱,失主会多么着急,你有没有想过这一点?赶紧送回去,不然我可要报官了。”卖菜人没办法,只好回到捡钱的地方等,“果有寻物者至”。卖菜人把钱还给他,谁知失主反而大声叫嚷起来:“我丢了三十锭,如今他只给我十五锭,另外那十五锭哪里去了?”卖菜人一下子傻了眼,一时间竟然哭了起来:“我妈说让我不要贪图捡来的钱,谁知我把钱还给失主,反倒是这个下场……”
失主揪着卖菜人跑到县衙去告状。县令是以明察秋毫而著称的聂以道,他听完原告和被告的陈词,没有轻易下判断,而是遣人悄悄地把卖菜人的妈妈找到后堂,问了一下情况。母子俩的口供完全一样,由于事情发生得突然,无论时间和空间,都不存在母子俩“串供”的可能,很明显卖菜人说的是真话。
聂以道心里有了数,重新回到堂上,问卖菜人:“你捡的那一束钱是十五锭对吗?”卖菜人称是。他又问失主:“你丢的一束钱是三十锭对吗?”失主扬着脖子说没错。聂以道让文书按照他俩说的记录下来,让他们签字画押,然后判道:“既然卖菜人捡的是十五锭,失主丢的是三十锭,那么卖菜人捡到的就不是你所丢的钱。”然后对卖菜人说:“你捡那十五锭,是老天赐给你赡养贤母的。”又对失主说:“你所丢的三十锭,当在别处,可自寻之。”卖菜人喜出望外地回家去了,那个讹诈不成一场空的失主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被聂以道轰出了县衙。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