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导读
第02版:城事通
第03版:战洪水
第04版:战洪水
第05版:战洪水
第06版:都市圈
第07版:看天下
第08版:紫丁香·哈尔滨记忆
标题导航
松花江干流可能发生超警洪水
尚志全面消杀过水街道居民区
96小时连续抢修 滨绥铁路全线恢复通车
汛期严守食品“入口关” 收好这份安全提示
五常粮食蔬菜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汛期严守食品“入口关” 收好这份安全提示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进入汛期,我省多地出现极端降雨过程,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防范特殊时期风险隐患,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入口安全”。
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做好汛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自查。全面检查通风、防潮、防淋雨、防积水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发现严重安全风险的立即整改。及时清理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销毁。严格落实食品(食用农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严禁采购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同时,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可直接使用地表水作为食品经营用水,不使用受洪水或积水污染、霉变的食品原料及未经清洗消毒的受洪水、积水浸泡的设备、设施、器具、包装材料加工制作食品。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应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食品安全提示
1.应选择资质齐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认真查看食品标签标识、质量情况,选择包装完整、状态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不购买、不食用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预包装食品。
2.不购买死因不明畜禽和来历不明食品,不随意捡拾洪灾区域漂浮物,不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
3.不直接饮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洪水,不用洪水清洗食品原料、瓜果、蔬菜和餐具。食品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
4.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工具用具和个人卫生整洁。食品时要烧熟煮透。洪水浸泡过的餐用具要清洗消毒。
5.食用购买的食品出现身体不适的,要及时就医,并拨打12315举报投诉。
新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