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哈市防汛一级应急响应调整至三级
  本报讯(记者 王铁军 尹明)8月13日,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通知,鉴于6号台风“卡努”已停止编号,对我市产生的降雨过程已经结束,江河汛情基本平稳,工作重点已从防汛抗洪抢险转向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阶段。依据《哈尔滨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防指领导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13日10时将防汛一级应急响应调整至三级。各相关区县(市)根据汛情、险情实际确定维持或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等级。
  通知指出,请各区县(市)、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毫不松懈地做好当前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继续盯紧松花江、牡丹江、拉林河、蚂蚁河、阿什河等重点河流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易涝点、山洪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水利工程、在建工程、削坡建房、危旧房等重点部位,加强监测预警、风险研判、巡查管控,落实防御措施,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