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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1·15”事故致13死35伤 48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今年1月15日13时25分左右,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在烷基化装置水洗罐入口管道带压密封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799万元。
事故发生后,经现场勘查、专家技术分析和公安机关侦查,排除了人为破坏、自然灾害等因素引发事故的可能。事故调查组认定,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爆炸着火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近日,相关部门对事故相关企业、盘锦市应急管理局、盘锦市市场监管局、盘山县委、盘山县政府、盘锦市委、盘锦市政府等12家责任单位进行了罚款、书面检查处理。
此外,有两名事故责任人因死亡免于追究责任,14名事故责任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对48名与事故有关的公职人员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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