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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 这些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发布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近日,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南岗区市场监管局对南岗区部分中小学校及校园周边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是排查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保证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或承诺达到相应教育、培训效果行为;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行为;是否存在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托管服务、教育咨询、行业协会、专业人士的名义或形象推荐、证明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向相关校外培训机构宣传“双减”政策及分发《关于规范教育培训行业广告发布行为提示书》,提醒校外培训服务提供者、广告经营发布者:1.不得发布或变相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2.不得利用节(栏)目、“软文”、店招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3.不得发布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广告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广告,以提高培训机构的守法意识。
  检查中,对1家自习工作室、1家早教机构宣传用语进行规范,为2家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答疑解惑。下一步,哈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打击违规校外培训广告内容,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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