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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血直播”带货编剧本忽悠引众多老年人捧场扫货

  “情感主播”指的是在直播间里聊情感话题,解决情感关系纠纷的主播。他们面对的是生活中许多厘不清的家务事,包括但不限于夫妻矛盾、第三者插足婚姻等。
  直播的尽头皆是带货。某些情感主播的“狗血直播”已经成为新型带货模式,虽然故事“假到离谱”,却仍然深深吸引着众多老年观众,他们深信直播间里的“爱恨情仇”,也买下各种产品。
  剧情漏洞百出
  深夜23时,朱阿姨家里客厅的灯已经关闭,房间却传来一声又一声叫喊,这是情感主播小浪正在直播,她在分享她调解的故事:
  阿强与阿珍结婚后,在阿珍和娘家的帮助下成为千万富翁。然而,富贵之后的阿强竟想抛弃阿珍。阿珍在阿强手机里发现他与陌生女子的亲密照片,阿强顺势提出离婚。阿珍意识到,两人相处多年,自己竟然对丈夫名下的资产毫无概念。房、车都在他的名下,自己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阿强哄骗签下数笔夫妻共同债务。阿珍来到小浪的直播间,哭诉自己多年的付出。在小浪的操作下,阿强和第三者都被请到了直播间,与阿珍当面对质。
  直播间的气氛就此到达高潮,评论区的观众开始对阿强和第三者口诛笔伐,几十万人涌入直播间等待这出“好戏”的结局,却没有意识到迎来的是各式各样产品的购买链接——以“为阿珍报仇”的名义,小浪开始“低价”甩卖阿强公司的产品,其中有8.8元的香水、9.9元的牙膏等,这些商品很快就被直播间的粉丝一买而空。
  朱阿姨的女儿见母亲看得如此入迷,便跟着看了一会儿。但她很快发现,直播内容很像排演好的剧本。这样的故事看起来漏洞百出,但是很多像朱阿姨这样的老年人,每天会花费大量时间观看这类直播。
  68岁的刘大爷白天负责照顾孙子孙女,晚上便蹲守在直播间。每天的饭桌上,刘大爷都会滔滔不绝地跟儿女们分享他在直播间里听到的奇葩故事。儿子儿媳都对刘大爷说,这些是剧本,刘大爷一听,摆手说道:“我还能比你们傻?”
  刘大爷在直播间消费的种类确实不少,小到肥皂、洗发水等日用品,大到“名家”画作、首饰等他都买过。不过,这些产品的质量堪忧。
  刘大爷曾经在直播间买过一件黄金手镯,直播间里的主播信誓旦旦地说黄金含量达5克。拿到手之后,刘大爷发现金器里面是空心的,只是外面包了一层金箔。刘大爷的儿媳将其送到专业的珠宝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被鉴定为赝品。即便如此,刘大爷还是说:“他(主播)这么正直,不可能骗我们,肯定是商家的问题,我们都被坑了。”
  售卖的多是“三无”产品
  笔者在多家短视频平台上发现,在搜索栏中输入“情感主播”,列表即刻出现一些粉丝为几十万、上百万的账号。这些账号的介绍页面都有各自的店铺,卖的多是各类生活用品,价格也都低得离谱。然而,这些产品大部分是“三无”产品。据业内人士介绍,商家要赚钱,主播也要赚钱,平台更要赚钱,如果观众再觉得商品实惠便宜,可以想象这个商品成本有多低。
  某平台博主洋洋曾是一名情感主播的助理,她说,大部分情感直播都有专业的团队在背后设计剧本,然后再找一些兼职演员,对兼职演员的要求是:女,30岁至40岁,苦情戏必须到位,秒落泪,面相善良清秀;男,35岁至45岁,会要账,能生气的。有些“演员”会被直播间长期聘请,为了避免露出马脚,这些“演员”不会在某一个情感主播的直播间里短期内反复出现。
  情感主播大多是通过带货来赚取佣金的,他们最常售卖的是保健品,因为这些主要成分是蔗糖类的食品,往往利润率最高,售价250元的产品,主播团队能拿到200元的纯利润。按照国内几个主要短视频平台的带货规定,主播售卖产品前,平台需要审核产品证书。但部分平台的审核只是走个形式,不少主播还会伪造所售产品的相关资质。
  有时候,电商平台也会因为这些直播间的内容过于离谱,而将其关闭作为惩戒。但主播也有应对方法,发一个动态广而告之:“刚才坏人来抢货了”“天天为你们主持正义、处理矛盾,辛苦得我刚才都晕倒了”等等。
  直播炒作带货信不得
  实际上,看到这种直播,大部分年轻人都会意识到这是设计好的圈套,退出直播间。然而,某些直播是以剧情取胜,很多老年人愿意看,主播根本不愁没有观众。
  为什么很多老年人容易受骗?老年工作者认为:一方面,短视频直播迎合了老年人的需求,老年人容易深陷离奇剧情无法自拔;另一方面,一些互联网平台对于内容筛选和把关并不足,一些虚假信息和诈骗广告对防范意识不强的老年人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导致老年人过度信任和依赖。
  另外,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家庭中的情感支持不足也是老年人沉迷网络的重要原因。随着家庭结构和规模发生变化,子女对老年人的情感支持不足,而某些直播间上演的跌宕起伏的故事,满足了老年人的情感需求。
  那么,如果情感主播借用剧本带假货,是否涉嫌欺诈消费者呢?律师认为,这种直播间出售给老年人的产品,要么是假冒伪劣产品,要么是“三无”产品,要么是价格虚高,卖方的行为是欺诈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要求撤销交易。此外,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依据情节还可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消费者维权的角度来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网络主播售假行为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除退货外,还应当按照价款的3倍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同时消费者还可以要求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短视频直播购物本质上是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它应当受到电子商务法的约束。对于一些存在问题的产品以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及时依法介入,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追究平台和直播方的责任。(文中人物为化名)
  据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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