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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卖企业货物逃避法院判决 民警跨省抓获犯罪嫌疑人
  本报讯(刘禄新 记者 王骁)近日,阿城区公安局专案组侦查员奔赴河南及我省绥化、庆安等地,最终在河南省郑州市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涉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67000余元。
  今年9月,阿城区人民法院将一起涉嫌实施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案件移交阿城区公安局办理。该案犯罪嫌疑人侵吞企业货款,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严重侵害企业合法利益。阿城区公安局刑警大队组成助企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犯罪嫌疑人刘某是个体大货车车主,2022年以来受雇为阿城区某民营粮贸企业运输货物。因运费问题发生分歧,协商也未能达成一致,2022年冬天,刘某把为企业运输的玉米私自卖给他人,扣下4万元作为运费补偿后,把余款通过微信转账给企业负责人,企业认为刘某不应该私自扣款,且转来的钱不够粮款,未接收刘某的转账。随后,刘某将企业负责人在微信中拉黑。2023年6月,企业把刘某告到法院,法院判决刘某赔付企业各项损失合计167000元。判决裁定生效后刘某犹如人间蒸发,企业也因资金短缺生意面临破产。
  阿城区局专案组先后3次深入犯罪嫌疑人家乡绥化市庆安县开展工作,最终将犯罪嫌疑人落脚点锁定在了河南省郑州市某水果捞门店,并于10月5日凌晨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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