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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有人鬼鬼祟祟“拉车门”
法官提醒:这些事一定要注意
  本报讯(记者 王冠)地下车库中,几人鬼鬼祟祟逐一拉动车门,随着“咔哒”的车门响动,人影迅速行动在车内搜找有价值的财物,短短几十秒,车内财物被一扫而空……近日,南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23年4月至5月,被告人马某伙同李某、程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南岗区某地下车库等地以拽车门的手段,多人以有分有合的方式多次盗窃汽车内现金、墨镜、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合计人民币5811元。
  南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南岗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官提醒,本案因车主粗心大意忘记锁车门,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各位车主勿在车内放现金、手机、首饰等贵重物品,贵重物品切记随身携带。下车时,要检查车门窗是否关闭,确保车门、车窗关闭严实。停车时,选择正规停车场或有监控可视范围内停车,降低财物被盗的风险。如果遭遇车内财物被盗、车窗被砸等情况,应尽量保护现场,并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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