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导读
第02版:城事通
第03版:老百姓
第04版:都市圈
第05版:都市圈
第06版:公益
第07版:看天下
第08版:看天下 一分钟
标题导航
儿童孤独症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
冰雪大世界房车营地升级
哈市孤儿 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扩面
“健康自助小屋” 24小时不打烊
省大学生雪雕比赛开铲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哈市孤儿 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扩面
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2751元/人月
本报讯(记者 杜菲菲)1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哈市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2751元/人月,增幅达6.4%;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2383元/人月,增幅达5.7%,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将18周岁以上继续就读保障范围延伸至硕士研究生毕业。
哈市已连续三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此次提标惠及1964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保障对象范围为具有本市户籍的0—18周岁孤儿;享受保障的孤儿成年后继续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孤儿基本生活费不计入孤儿监护人的家庭收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按规定参照孤儿标准执行。
新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