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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重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2小时内报告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11日消息,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全国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卫健委研究制定了《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了信息报告单位和人员、责任报告单位、信息报告流程和报告具体要求,着重强调了突发事件信息分级报告的时限要求和报告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及其隐患。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事件监测机构等为突发事件医疗应急信息责任报告单位,应依据各自职责和相关要求向地方人民政府和(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对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重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或可能引发重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报告2小时内报告国家卫生健康委,伤亡情况暂时不清时先报告事件情况,伤亡情况通过进展报告报送,省级以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直接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同时抄送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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