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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提出五个“严禁”
  记者27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通知提出五个“严禁”:严禁随意扩大范围、严禁强制学生参加、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
  通知明确,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通知要求,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通知提出,要因地因校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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