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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暴力从重处罚
  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表示,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体现从严惩治精神,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对具有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网络暴力等严重情形的依法从重处罚。
  据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强网络暴力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健全惩治网络暴力犯罪的工作体系。2019年1月至2023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6000余人,起诉1.4万余人。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杭州女子取快递被诽谤案”“‘辣笔小球’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等社会关注案件,引导公众自觉规范网络空间行为,营造清朗网络生态环境。结合办案,就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提升互联网监管执法能力、加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向有关部门发出第六号检察建议。
  高景峰表示,办理网络暴力犯罪案件,除了要明确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政策原则之外,还应准确区分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例如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者违法违纪行为,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或者明知是捏造的事实而故意散布的,不应当认定为诽谤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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