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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首次明确 预制菜不得添加防腐剂
  记者21日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贮运销售要求、食用方式、产品范围等进行了界定。
  《通知》明确,预制菜是以食用农产品等为原料,经工业化预加工,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得添加防腐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等主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通知》要求推进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将在餐饮环节大力推广使用预制菜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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