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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载人 逆向行驶 不戴头盔
这些电动车违法行为,严查


  本报讯(郝树行 记者 孙莹)随着天气转暖,电动车成为不少市民的出行工具,然而部分驾驶人缺乏安全意识,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诸多风险隐患。为此,哈尔滨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全面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重点取缔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违法载人“驶”不得
  危险行为被现场取缔
  电动车违法载人会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3月24日9时许,在中兴大道一对夫妻骑在同一辆电动车上。由于电动车座位空间狭小,在后面的女子只能把脚悬在后轮两侧,这样的姿势十分危险,交警立即将车辆截停。交警告知驾驶人,他驾驶的车辆属于电动自行车,根据规定,在城区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一个人骑,不能载人,违法载人骑行会使驾驶人分散精力影响视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该名驾驶人因违反载人规定,被罚款50元。
  带娃出行勿大意
  任性骑行会风险重重
  针对部分安全意识薄弱的电动车驾驶人,交警部门在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同时,还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10时许,在学府路两台电动车因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被交警哈西大队民警取缔。其中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行驶,车上还载着一个小女孩,而且乘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交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驾驶人电动车自身稳定性差,超员载人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容易发生侧翻等危险,此外乘车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更增加了安全隐患。
  安全骑行需谨记
  遵章守法是前提条件
  在集中查处电动车违法行动中,交警部门严查电动车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12时20分许,交警道外大队民警在北十六道街执勤时,发现一位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人,立即上前制止,交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教育,并对处以50元罚款。13时许,交警香坊大队警力在红旗大街先后取缔两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两人均被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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