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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线路两年考核不合格 收回经营权吊销“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 刘希阳)日前,市交通运输局拟定了《哈尔滨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每季度对公交线路进行考核,两年考核不合格企业,将被收回经营权,吊销《线路许可证》。
  经营企业考核包括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社会责任三大项18小项内容,以及加分项两小项内容。公交线路考核内容包括运营服务、场站设施、运营车辆、安全管理、投诉和处罚5大项25小项内容。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公交企业的考核成绩、排名与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挂钩。
  对于不合格企业,予以行业通报,对该企业负责人予以戒勉谈话;对企业业务发展予以限制,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两年内不再享有参与线路经营权投标资格;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增加考核频次。
  对于不合格线路,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对其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两个月,整改验收合格的,列入年度合格线路。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列为年度不合格线路。并列为重点监管线路,增加考核频次。对经营期限内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线路,依法收回经营权,吊销《线路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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