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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水域管理公交运营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亲水踏青意愿,确保广大市民朋友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端午佳节,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水域管理
  6月9日16时至10日9时,除执行任务的公务船艇外,松花江阳明滩大桥至松浦大桥水域,禁止其他船舶航行。过往船舶应当及早选择适当地点停泊。
  管制期间,水域内设有海巡艇负责警戒。如遇特殊情况,可与海巡艇联系,联系频道VHF:157.300。
  二、公交运营
  6月9日18时至24时,对部分公交线路进行临时调整,6月10日4时起恢复原线路运行。
  1.公交线路走向调整
  (1)公交1路、23路:道外往道里方向,至景阳街走向不变,由景阳街起,临时调整经南极街、田地街、经纬街、经纬二道街、安宁街、安国街、经纬街,恢复原线路运营。返回由经纬十二道街、工部街、北安街、经纬二道街、田地街、南极街,恢复原线路运营。
  (2)公交113、114、132、136路:道外往道里方向,至景阳街走向不变,由景阳街起,临时调整经南极街、田地街、经纬街、新阳路、安宁街、安国街,恢复原线路运营。返回由道里发车至安国街走向不变,由安国街,临时调整经北安街、新阳路、田地街、南极街,恢复原线路运营。
  (3)公交2、9、16路:终点临时迁移至经纬街工程街口。由经纬街工程街口发车,临时调整经经纬十二道街、工部街、北安街、新阳路,恢复原线路运营。返回由香坊发车至霁虹街口走向不变,由霁虹街街口起,临时调整经经纬街、新阳路、安宁街、安国街至经纬街工程街口终点。
  (4)公交4路:新一街至南马路走向不变,由南马路一面街起,临时调整经一面街至一面街友谊路口终点。
  (5)公交61、239路:由顾乡往道外方向至北安街走向不变,由北安街起,临时调整经北安街、经纬二道街、田地街、一面街,恢复原线路运营。返回走向同上。
  (6)公交8、101、102、103、118路:由香坊往道里方向至田地街尚志大街口走向不变,由田地街尚志大街口起,临时调整经西十六道街、经纬二道街、新阳路,至北安街终点,返回经北安街、霁虹街,恢复原线路运营。
  (7)公交12、24、56、65、74、79、85、95、201路:由道外往道里方向至一面街走向不变,由一面街起,临时调整经一面街、田地街、经纬街、友谊路,恢复原线路运营。返回至友谊路走向不变,友谊路起临时调整经经纬街、工程街、工部街、北安街、新阳路、一面街,恢复原线路运营。
  (8)公交15、20、131路:终点调整至经纬街经纬七道街口,返回由道里往顾乡方向,由经纬街经纬七道街口起,临时调整经经纬街、经纬九道街、安道街、安国街,恢复原线路运营。
  (9)公交13路:柏悦星城发车至经纬街走向不变,临时调整经经纬街、新阳路、安宁街、安国街、经纬街、经纬十二道街至工部街终点,返回经工部街、北安街、新阳路、经纬街,恢复原线路运营。
  (10)公交116路:由香坊往上江街方向,至田地街走向不变,由田地街起,临时调整经田地街、经纬街、安宁街、安国街,恢复原线路运营。返回由上江街发车至安国街走向不变,由安国街起临时调整北安街、经纬二道街、西十六道街、田地街,恢复原线路运营。
  (11)公交53路:道外往道里方向,至一面街走向不变,由一面街起,临时调整经田地街、经纬街,恢复原线路运营。返回经经纬十一道街、安宁街、安隆街、安道街、北安街、新阳路、田地街、一面街,恢复原线路运营。
  (12)公交126路:江北往江南方向,至安道街走向不变,由安道街起,临时调整经北安街、新阳路,至经纬街转盘道终点。
  (13)公交64、94路:由南岗往道外方向,至尚志大街走向不变,由尚志大街起,临时调整经田地街、一面街,友谊路,恢复原线路运营。返回走向同上。
  (14)商务公交11路停运。
  2.公交线路终点站调整
  (1)公交29路终点临时调整至经纬街工程街口。
  (2)公交203路、52路、26路终点临时调整至尚志胡同,线路走向不变。
  (3)公交356路终点临时调整至友谊路一面街口。
  (4)公交128路终点临时调整至工部街经纬十二道街口,返回经经纬十二道街、友谊路,恢复原线路运营。
  (5)公交42、47路终点临时调整至河洲街。
  三、安全提示
  (一)请市民朋友注意自身防护,防止发生拥挤踩踏险情;不要在江中野浴,以免发生溺水事故。踏青亲水时老人、儿童要有家人(监护人)陪伴,确保安全。
  (二)端午节期间,松花江两岸多处休闲观光场所开放,倡导市民朋友尽量选择非防洪纪念塔方向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驾出游的应当提前规划好行车路线,主动避开人流车流量大的友谊路等路段,确保出行顺畅。
  (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在人员密集区域使用液化气罐,严禁举办篝火活动,确保消防安全。
  (四)市场经营者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守法依规经营,不得占道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五)踏青群众集中区域,除公安、城管、应急等公务用无人机外,禁止其它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升空。
  恭祝广大市民朋友端午安康、阖家幸福!
  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哈尔滨海事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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