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心中语,遗嘱告知留。遗嘱被视为一个人对其身后事的最后嘱托。
不久前发布的2023年度《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显示,北上广等发达地区的人们对遗嘱的观念更加开放和接受。2013年至2023年,立遗嘱人群的平均年龄从77.43岁下降至67.82岁,甚至有90后、00后都立了遗嘱。
在笔者所做的一次问卷调查中发现,50-80岁人群遗嘱订立数量上升,独生子女家庭是立遗嘱的主力军,占比超过四成。超过八成老人考虑或已订立遗嘱,体现了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作为立遗嘱的主要群体,老年人具体是怎么看待这一生前做的身后事?立与不立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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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配之外更有记挂
“你立过遗嘱吗?”“你是否了解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如果订立遗嘱,你会选择哪种方式?”近日,笔者就相关话题向老年人发起问卷调查。120位受访者参与调查,其中60-79岁受访者占比68%,8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32%。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老年人都认真考虑过订立遗嘱。而“是否是独生子女家庭”“家庭氛围是否和谐”直接影响老年人订立遗嘱的态度。
72%的受访者表示自己认真考虑过遗产分配问题,但还没有正式订立遗嘱;15%的老年人已经写好遗嘱;13%的受访者表示从来没有考虑过相关问题。“现在多数的老年人对于遗产分配的话题并不忌讳,即使没有订立遗嘱,心中也早有打算。”85岁的吕大爷说。
法律对遗产顺位继承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布不久,82岁的徐大爷就买了一本,仔细阅读其中关于遗产继承的部分。本次调查中,40%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对《民法典》规定的遗产顺位继承顺序很了解。56%的老年人至少清楚“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4%的受访者完全不了解相关规定。
77岁的孙大爷这两年已经将自己持有的房产和其他固定资产过户到子女名下。他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提前做好规划也能让自己更加心安;79岁的孙阿姨家中有两个孩子,早在3年前,她就立了遗嘱。她认为,遗嘱能够保证遗产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还能够有效避免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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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因素影响订立方式
订立遗嘱是一种未雨绸缪。虽然许多老年人都考虑过,也有78%受访者认为,遗嘱应该在订立人身体尚可、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订立,但多数人并没有付诸行动。订立遗嘱时,程序、书写不规范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虽然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但自书遗嘱、口头遗嘱、简单的公正遗嘱仍是多数老年人的选择。老年人是否会担心自己订立的遗嘱无效?是否需要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与独生子女、家庭氛围息息相关。
调查显示,独生子女家庭订立规范遗嘱的意愿并不强烈。84%的受访者认为,独生子女家庭不会产生财产继承纠纷。对于“多孩”家庭而言,家庭是否和睦、子女的品性和兄弟姐妹间的感情直接影响老年人订立遗嘱的态度。“未来遗产就是平均分配,一碗水端平。”73岁的金阿姨有一儿一女,孩子们都有自己的事业,姐弟感情也好,她并不担心家中会发生遗产纠纷。
“寻求律师援助要收费,不划算。”82岁的吴大爷说。而有3个儿子的金大爷,在日常交流中察觉到对于家中财产分配,孩子之间有不同的看法。74岁的他为了让家庭更和谐,在律师帮助下,订立了一份没有法律争议的遗嘱。他认为,想要订立一份没有争议的遗嘱,让自己的愿望得到充分执行,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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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五要点六形式订立有效遗嘱
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注意以下五点。
第一,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三,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第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第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一份有效的遗嘱,还要注意六种形式,这六种形式各有要求。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六种形式的遗嘱,即口头遗嘱、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公证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故须遵循公证机构的遗嘱规范。
遗产是逝者留给亲人的财富和慰藉,但有时也会成为家庭矛盾的导火索。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生前订立遗嘱。为了确保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生前的真实意愿,法律对遗嘱形式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在司法实践中,有一类纠纷叫遗嘱继承纠纷,其中所涉及的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的比例相当高。所以,订立一份没有争议且有效的遗嘱,对于一个家族来说尤为重要。
据《浙江老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