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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办理出入境证件 再推暑期“夜场办”

  本报讯(记者 王骁)为进一步优化公安出入境便民服务,切实满足群众暑期办证需求,继首轮“夜场办”服务举措(7月1日、7月8日、7月15日),全市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将于7月18日至19日再推暑期“夜场办”专项服务第二弹。
  夜场办公时间
  7月18日18:00-20:00
  7月19日18:00-20:00
  服务对象
  中国公民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温馨提示

  1.已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应提交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并由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
  3.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证件有效期为5年,已满16周岁(含)的申请人证件有效期为10年。
  4.护照工本费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60元/本,赴港澳签注15元/次/地;往来台湾通行证工本费60元/本,赴台湾签注15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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