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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好的车拒绝交付,想提车得加价,数额高达3万元
多地宝马4S店被指上演霸王条款


  近日,全国多地陆续有消费者反映,之前定的宝马汽车被4S店拒绝交付,销售临时要求加价才能提车,数额高达3万元人民币。
  据消费者反馈,他们早前已按流程签订了购车协议,并支付了预定金,但临近提车时,却被告知需追加款项。受影响的车型主要包括宝马i3、ix3及3系,大部分消费者的订单日期集中在5月底至6月期间,而在7月提车时遭遇了额外收费的要求。
  多地宝马4S店拒绝交车
  销售临时要求加价3万
  重庆消费者王先生说:“我是5月29日和重庆宝渝汽车销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购车合同,车型是宝马i3,价格是17.45万,并且交了定金。当时销售说提车没有问题,但是到临近提车时被告需要加价3万。我和4S店方面经过多次协商,后续对方又表示加价1万多就能提车,再后来经理又说没车了,停产了。在多日协商沟通的过程中,4S店每天都是不同的说法,给出的回应反复无常。”
  一名郑州消费者告诉记者:“我是6月底在郑州宝莲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定的车,车型为宝马i3,合同已签订、定金已交完、贷款方案通过,当时客户经理说四五天就能交付。但临近交付时被告知车价要贵2万,并且换成了三年免息的贷款方案,否则不让提车。”
  宝马车宣布退出价格战
  车子涨价4S店临时加价
  在这几款车型中虽然也有人提到了车子,不过提车的过程非常艰难,即便是在合同手续集全的情况下,消费者催促多次后才能完成提车。
  4S店拒不交付的理由也是各不相同,对于一些已经签订合同、交付定金的消费者,门店给出的回应是车停产了或者产量减少。对于那些仅仅交了定金没签合同的消费者,门店则回应“总部审批没通过”等理由。然而在消费者看来,宝马拒不交付的理由很简单,就是车子涨价了,4S店不愿再按照定车时的低价销售,故而临时加价。对于这种行为,不少消费者表示无法接受,在合同签好,定金交完的情况下拒不交付或者被要求临时加价,这种做法无异于霸王条款。
  宝马此前为了应对市场变化,曾实施一系列价格优惠政策,尤其是在面对新兴电动汽车品牌的竞争压力下,宝马采取了激进的价格策略以刺激销量。然而,自6月底起,宝马宣布调整策略,更注重销售质量而非单纯追求市场份额,这一转变导致了终端促销力度减弱,部分车型售价上调。
  宝马回应称系个案
  已敦促经销商遵守合同
  22日,针对近期热议的多地宝马4S店拒不交车事件,宝马中国向记者回应称:“我们已注意到相关内容,并在内部进行了初步调查,涉及的案例均是个案,且每一个案例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我们在积极与相关经销商沟通,敦促宝马授权经销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获得满意的服务体验。”
  宝马退出价格战后,全系产品涨价3万元至5万元不等。华晨宝马CEO戴鹤轩表示:“价格是由经销商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去确定的,宝马会与上下游的伙伴都保持密集的讨论,看看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应该如何进行,以确保各方合作伙伴都能赚到钱。”
  据红星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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